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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南湖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思政辅导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1-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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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我校教育事业发展需要,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思政辅导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嘉兴南湖学院,地处长三角中心城市—嘉兴南湖之畔,是经国家 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嘉兴市人民政府举办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其前身为嘉兴学院南湖学院。2020年12月“建党百年、百年建校”背景下,学校以中国革命红船起航地——“嘉兴南湖”命名,成功转设为公办普通本科高校,全面开启新征程。

学校目前占地900余亩(规划用地300余亩),下设13个二级教学单位、34个本科专业,涵盖文学、法学、经济学、管理学、工学、医学等6大学科门类,在校全日制本科学生7700余人;拥有专任教师430余人,其中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以上教师占比超30%;建有经济管理实验中心等11个省级以上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教学仪器设备总值1亿多元,图书馆纸质藏书76万册。

沐浴新时代的春风,学校紧紧围绕“红色基因,绿色发展,协同共赢,立德树人”这一主线,强化红船引领、城市支撑和产学研融合转型,聚焦服务“革命圣地”、“战略要地”和“产学研高地”,着力打造“红色大学”、“城市大学”和“应用型大学”三大特色,致力于把学校建设成为特色鲜明、国内一流的应用型本科高校。

二、招聘计划、条件及待遇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8名思政辅导员。具体岗位要求等事项详见《嘉兴南湖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思政辅导员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范围不限,凡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均可应聘。

(三)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民共和国国籍,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本职工作,能吃苦耐劳。

2.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和能力水平,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学位和其他要求。学历、学位证书(含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须在2021年10月10日前取得。

3.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

4.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5.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具备报考资格: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党纪、政务处分未满处分期限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四)岗位待遇

纳入事业单位报备员额内管理,实行聘用制,受聘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待遇。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应聘人员应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10月10日12时前将《嘉兴南湖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思政辅导员报名表》(附件2)及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证明、工作经历证明、1年学生干部证明以及报考岗位要求的其它证明等电子版佐证材料发送至报名邮箱:jxnhxygkzp@jxnhu.edu.cn,每人限报一个岗位。逾期不再受理。

班级或院级学生干部经历须由学院党委出具证明,校级学生干部经历须由校团委、学生管理部门出具证明。高校辅导员工作经历证明由高校校人事部门(不含校内二级部门或二级单位)开具。

2.资格初审。资格初审结果将于报名结束后2周内在嘉兴南湖学院官网上公布,同时公布笔试方案,请应聘人员自行关注并查阅。各岗位资格初审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不低于计划招聘人数的2倍,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招聘岗位所需专业要求参考教育部专业目录设置,对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名称不一致的,由学校根据所学专业方向审核确定。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与招聘单位有《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第三十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报名人员应对本人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而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

3.准考证打印。具体方案和相关事宜将于报名结束后2周内在嘉兴南湖学院官网上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密切关注,自行查阅。

(二)考试方式及安排

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的方式。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并分别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计入总成绩,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入围。

1.笔试

笔试考试内容以拟招聘岗位要求相关的知识及综合能力为主,不指定参考书。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3的比例确定该岗位入围面试人员名单。招聘岗位实际参加考试人员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入围人员。

2.资格复审和面试

由学校组织进行资格复审和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情况决定,将在学校官网发布,请应聘人员密切关注,自行查阅。

资格复审要求应聘人员携带下列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审核通过后原件退回。

(1)国内毕业生提供身份证、研究生学历的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证明、工作经历证明、学生干部经历证明及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2)留学回国人员提供身份证、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证明、工作经历证明、学生干部经历证明及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资格复审中,证件(证书、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书、证明)与招聘条件不相符的,不得参加面试;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不得参加面试。本人未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 

面试方式: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形式。面试测评要素按岗位分别确定,一般考查应聘人员的岗位认知、专业技能水平、语言表达等综合素质。

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低于60分的不能入围下一环节。

(三)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并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四)考察

考察由嘉兴南湖学院组成考察组,参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考察工作的办法进行。主要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资格条件的复核和德、能、勤、绩、廉等的综合考察,考察不合格不予聘用。

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五)公示和聘用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学校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嘉兴南湖学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应聘人员在体检、考察、公示环节中出现放弃或不合格的,由学校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决定递补的,根据相关岗位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确定聘用人选后,按《浙江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试行细则》的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社会人员办理报到前须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

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报备员额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为本校教职工直系亲属者,或有其他需要本校教职工回避情形的,需向学校报备。

  (二)本次公开招聘,按照嘉兴市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执行。

  (三)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嘉兴南湖学院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嘉兴南湖学院纪委全程监督,嘉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指导。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嘉兴南湖学院按照有关规定执行。本次公开招聘相关后续事宜将刊登于嘉兴南湖学院官网(www.jxnhu.edu.cn),届时应聘人员可到网上查询。

  联系电话:0573-83640391 (沈老师);

监督电话:0573-83833993   0573-82228947

  

附件:

1.《嘉兴南湖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思政辅导员计划表》

2.《嘉兴南湖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思政辅导员报名表》

                       

 

 嘉兴南湖学院

                       2021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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